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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关于高中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6-08-24]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重庆一中 [字体: ]

 

根据渝价[2006]477号文件精神,现将高中服务性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三升学考前补习费

高三升学考前补习费仅限于向自愿参加补习的高三年级学生收取。补习不得上新课,考前补习时间总数每期不超过30(仅限于周六和假期),每天不得超过6课时。

升学考前补习费最高限额标准:1.50/课时。

2.课余时间上网费

学生课余时间上网费仅限于直接向课余时间自愿使用学校网络设施上网的学生收取,任何学校不得按人头平均统一向学生收取上网费。

课余时间上网费最高限额标准:0.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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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重庆一中是我理想的学校   (胡巧 ,06-2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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