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推进教学质量问责制
“为了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不下降,杜绝个别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不负责任的行为,学校近期推行了教学质量问责制。有的教师因上课迟到、任意调课、不参加集体备课活动、监考不认真、不批改作业等行为受到了问责。学校将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或处理。”杨祖旺副校长如是说。
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后,一中在努力做好引进选拔师资工作的同时,更多在加强教学管理上下功夫,走内涵建设的发展之路。特别是对青年教师,加大了师德建设、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管理。在各项制度上狠下功夫。
教学质量问责制规定,教师随意调课、停课、上课迟到早退,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向学生泄露考题,向学生出售自己编写的教辅资料,备课不认真,上课敷衍了事等行为都将被问责。在学校从事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课堂教学教师、班主任、教辅人员等都是被问责的对象。只要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班级管理、设备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发生事故或问题都将纳入问责范围。
学校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对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专门检查督导。通过随机听课、座谈、检查备课教案、在学生中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建议,作为评聘的重要依据,给予相关的奖惩。
杨副校长表示,对于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有关教学水平的,学校将督促教师加强业务提高,如教师在短期内无法提高的,学校将对其进行培训;如果是有关教学态度的,学校将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处理;如果是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对其严肃处理,并调离教师岗位直至开除。
鲁校长认为,我们要进一步加大人事制度的改革和管理,造就一代名师,造就一池“活水”,通过竞争,真正做到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大家工作有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把教育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