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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规范办学令行禁止

[日期:2006-03-14] 来源:  作者:张群力 [字体: ]

    近日来,学校召开校级干部会、中层干部会、年级组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市教委《关于重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定》。
在各种层面的会上,党委副书记王晓明同志、副校长杨祖旺同志传达了市教委彭主任的指示精神,要求大家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招生、收费是一条碰不得的“高压线”,要不折不扣坚决执行市教委的“九条”禁令。
    大家认为,“九条”规定中指出的一些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严重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宗旨,有损教育的良好形象,歪曲了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望,给领导添乱,给学校抹黑,同时也暴露出学校管理上的一些问题。
    大家表示,教育为人民服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一定按照市教委的规定要求,带头执行,模范遵守。我们向市教委保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我们向全社会承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招生,阳光收费,让社会满意,请领导放心。
    市教委基教处处长万力同志对学校落实“九条”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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