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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素质教育的好规定

[日期:2006-03-02] 来源:行政办公室  作者:张群力 [字体: ]

 

城市学生上学可“朝九晚五”,初三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最多不得超过2小时,节假日不许补课,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一律不得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学校必须开设活动类课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公平录取新生……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四川省教育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八条规定”,这些改革,给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减负,把时间和快乐还给他们。

其实,上述规定并不算新鲜,早在几年前就见诸报端,但作为具体规定的政策这又是值得称道的。

此举赢得了许多家长的认同,有调查表明,七成家长支持如此作息规定。

改革就是要敢为人先。上学期,我校率先在初一年级(冬季)试行取消早自习读书改为晨练的作法,在社会上曾引起轩然大波。新学期开学,又闻扬州市的育才小学规定,所有学生上学、放学将不背书包,周一到周四晚上,孩子的书包留在班上统一保管,周五才背回家。这些都是大家对素质教育的探索。

由于各个地区、各个学校的情形千差万别,学校内部也存在高低年级的差异,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这才是实事求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打破过去事无巨细包办学校事务的做法,将更多的权力下放给学校,建立和完善学校自治机制,吸纳家长对学校事务的商议、民主管理。

减负的关键是细化。当前,谁都知道素质教育是个什么样子,可弄到最后,还是扎扎实实地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喊了多年,为什么成效不大?不是不想减负,只是每到减负之时,大家都提心吊胆,少上几节课、少做几道题、晚到校了,但别人比你多上、多做、早到校,面对残酷的竞争,还是分数说了算!现在上大学比以前容易了,但学生的负担一点没减反增。说是高等教育大众化,但教育推崇的是精英。家长的目标不仅仅是考上大学,而是考好大学、考名牌大学。

要改变这种状况,教师有责任、学校有责任、家长有责任,但主要的还是在于教育主管部门。希望上级多做调查研究,多动脑筋,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真正拿出几件让社会满意的措施。制定好的制度和政策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市教委在这方面应当是大有作为的。

 

                                        重庆一中行政办公室

                                         2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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