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科协、教委(教育局)、人事局、科委和团委,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4月,经市政府5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设立“关于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请示”(以下简称“市长奖”)。“市长奖”的设立,体现了市政府对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关心和重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科教兴渝”、“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的重大举措,对激励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技后备人才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认真做好第一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评选工作,根据《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和《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
(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远大理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2、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技部等8部委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2)“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3)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4)在Intel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国际青少年科学家论坛、迈向未来——国际青少年科学大会、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科学竞赛中获奖;(5)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其它全国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
3、获奖项目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各类科学实践活动、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作品等不属于评选范围。
4、参评项目的获奖时间:
二、评审和奖励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推荐人选确定为候选人;评审委员会从候选人中推选提名人选,报奖励委员会同意;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并对提名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查;提名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推荐获奖建议人选,报奖励委员会审定,最后确定本年度的获奖者名单。
“市长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获奖者将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并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三、有关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各推荐单位应按照《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和《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初审和上报推荐人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集体项目原则上报送1名推荐人选。
(二)报送时间、地点:
推荐材料包括:“市长奖”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人选详细材料三份、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前两个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
(三)有关事宜已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6楼 邮政编码:400013
邮箱地址:cqqfx@sina.com
网 址:http://www.cqast.cn http://www.cqjw.gov.cn
联 系 人:王绍伟 吴贵强
联系电话:63003153 63003712
附件一: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推荐表
附件二: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工作流程表
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