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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热议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日期:2008-09-01]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张群力 [字体: ]

“继去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今年秋季新学期国家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也全免了。我作为下岗工人吃低保的学生家长,打心眼里拥护党的惠民政策,我由衷地感谢政府让我的孩子能上一中有书读、读好书了。”初一学生家长田红说。

“国家的这一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决策,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里程碑。孔子早就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但在新中国以前是无法实现的,人人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始终是我们民族追求的理想。如今,这个理想在今天的中国实现了。我感到了国家的强大和人民的幸福。”教师李军说。

“党的十七大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确立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国家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以法制的力量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保障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基础上,使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家庭的青少年也能上学读书,这就为全面实现教育公平绘就了宏伟的蓝图。”教师杨彦说。

“我国将形成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普惠制,教育公平的阳光将照遍巴渝大地,我市的教育事业将更加和谐地向前发展。统筹城乡教育体现了我们党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最近,教育部与我市签订了部市合作协议,共建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市政府通过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重庆市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这些重大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对于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我市教育公平有非常大的意义。我们要把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重庆未来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和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上来,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贡献。”鲁善坤校长说。

 

 

 

                                                                     重庆一中新闻中心

                                                                                    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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