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和第九届“全国中小学
电脑制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关工委、委直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关委〔2007〕14号)和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07〕8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师生参加两项赛事活动。现将我市制定的《重庆市参加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 活动主题
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二、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举办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是教育部、中国发明协会、中央电化教育馆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的精神,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我国信息技术教育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县(自治县)、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从本地实际出发,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充分展示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展现我市素质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为了搞好全市中小学师生参加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我委成立了由市教委钟燕副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2008重庆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负责赛务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整个活动由市教委基础教育处牵头,市电教馆承办。活动结束后,市教委将对活动的组织工作等进行总结表彰。
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部门,明确牵头科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确保本次活动在我市得到广泛开展,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本次活动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学生、教师、校长。各区县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倡导“重在参与、重在过程”的精神,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面向大多数师生,避免只选拔“尖子”而把大多数师生排除在外的作法,各地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把活动作为推进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应用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
2.重庆市参加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第六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二○○八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