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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通知

[日期:2008-02-22] 来源:重庆市科协  作者: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宋庆龄基金会、少工委、发明协会、教育学会等组织单位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践行宋庆龄“缔造未来”的思想,提高少年儿童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开展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活动,经研究,决定于20087月举办第六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参赛规则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参赛资格

1.近两年(200671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及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

    2.18周岁(1990年1月1以后出生)以下的中国少年儿童(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赛。

4.食品、医药类项目不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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