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重庆市开展了首批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评选工作,共有西南大学等6所学校被评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一中等24所学校被评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有力地促进了全社会的普法教育,推动了学校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二批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和首批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查工作的通知》,复查第一组李宝娣(重庆交通大学纪委书记)、程翔宇(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器(沙区教委工会主席)、陈美志(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干部)等一行对我校开展了复查检查工作。校长鲁善坤同志、党委副书记王晓明同志、副校长舒义海同志、正处级调研员粟国庆同志及学校相关处室、年级的干部、教师、学生共40多人参加了检查。
王副书记代表学校向检查组汇报了三年来依法治校的工作:一、依法治校的主要情况。1.管理制度完善健全。2.校内管理体制完善。3.办学活动依法规范。4.民主法制机制健全。5.教师权益受到保障。6.学生权益尊重维护。7.法制教育成效明显。8.依法治校工作突出。二、依法治校的工作经验。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落实责任是关键。2.立足本职、联系实际是基础。3.突出重点、建章建制是保证。4.联系群众、加强宣传是条件。5.加大考核、保证监督是根本。三、依法治校的主要成效。1.增强了广大教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2.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3.提高了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和意识。4.整合了学校、家庭、社会资源,加强了法制教育的社会性。5.净化了教育的外部环境。
检查组通过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程序,与学校交换了初步的评议意见。检查组一致认为,重庆一中自2004年被评为重庆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以来,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班子的带头作用发挥好。学校把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相结合,结合学校实际,在实效上下功夫,法制教育的成效非常明显,管理制度完善,教代会、校务公开作用显著,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市处于前列。法治教育的内容形式丰富,教师法律意识增强,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保障,依法治校情况明显,学校文明安全稳定,不愧为全市、全国的名牌中学。同时,检查组对学校法制工作也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在丰富内容、拓展空间、创新形式上进一步发展;二是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三是在制度上增加新的内容;四是为学校发展创造更好的周边环境。
鲁校长表示,检查组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发挥一中的示范性、扩大影响力,在“五五普法”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和谐学校而努力。我们要根据党的十七大对教育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重庆一中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