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教育系统法律知识考试(重庆一中考点)于
作为“五五”普法第一年的法律知识考试,今年的主题是新《新义务教育法》。
该法自去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经有一年了。学校教职员工认真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鲁校长认为,新《义务教育法》对于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法律的实施,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对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
教师王倩说:“该法首次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明角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副校长杨祖旺强调:“我们要把学习、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的一件大事,把握它的重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依法规范教学秩序,切实面向全体学生,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教师李萌萌说:“法律要求教师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轻视学生,不得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我们要在新法的指导下,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党委副书记王晓明指出:“通过考试来促进教师队伍管理,重点是加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弘扬正气,营造健康向上的敬业氛围,使广大教师具有正确的职业态度,高尚的职业良心。”
大家认为,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实施义务教育法,有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打造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制止教育乱收费。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也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为依法治国做出教师应有的贡献。
此次义务教育法考试涉及到该法的立法宗旨、教育制度、教育方向、教育目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行为、素质教育要求等相关内容。全校近500名教职工参加了本次考试。
重庆一中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