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校歌 | 招生专刊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简报--别让教育行走在暴力之间

[日期:2007-06-26] 来源:行办  作者:张群力 [字体: ]

近日,中央及市内媒体相继对我市渝北区大东方行走学校以不正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导致学生受伤事件进行了报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决不允许假改革之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要求举一反三,端正教育界一些人错误的教育观念。我校教师对此议论纷纷。

教师张晨认为:“该校的办学行为极不规范,擅自改变教学内容,由文化补习改为‘择差教育’,在全国招收‘问题学生’,擅自变更办学形式,由‘业余文化教育培训’变更为‘以军体训练为主的行走教育’。以残酷的体罚、教官的拳打脚踢、皮带抽打、喝马桶水,乃至向伤口上撒盐……令人发指的教育手段简直连监狱管理都不如,一所学校沦为了一座地狱。我不敢相信竟然有这种事情发生。”

教师李竞说:“对待所谓问题学生,应该更多的是关爱,而不是讽刺和打击,更不允许使用棍棒教育。该校的教官说,只要别把孩子打出残废,别打出太严重的内伤,如何惩罚都可以。这简直太荒唐了!难道教育的标准中有允许打人这一条?对待那些成绩差、思想品德也差的学生不能用来淘汰和教训的。学生不堪暴力服药坠楼事件警示我们,管理一定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教师王晴晴指出:“大东方行走学校的暴力教学的教育理念是根本错误的。他们是教育的害群之马。千百年来,一些家长、教师和领导者信奉‘不打不成材’的传统教育思想。教育被涂上了暴力的色彩,这是十分危险的,尤其是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今天绝不允许这样的教育再次发生。”

教师赵雄民说:“择差教育本身就是对学生的不公平不尊重。学生本质上不应该有优、劣、好、坏之分,因为每一个人的优势智力区域和劣势智力区域是有差异的。所谓差生,也只是在进行某一方面的评价时,这个孩子相对较弱。而一旦人为地给他们贴上‘差生’的标签,就会对他们产生内心的侮辱和伤害。更何况是在用暴力教育那些所谓的差生呢?”

老师黄东平说:“大东方行走学校的教育行为明显地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底线。法律规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而他们的做法不仅是不懂教育的结果,也是严重侵害学生人身权、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利的违法行为。对这些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

教师蒋琼认为:“学校教育应该有适度的惩戒,当说服教育对学生管理效果不大时,采取适当的管束有一定的必要。但处罚不能越过一定的限度。而行走学校把教育发展到体罚的极致,背离了最基本的以人为本的人权,丧失了人性,值得我们教育的反思。作为青年教师,我要端正教育思想,加强师德师风修养,严格遵纪守法,严肃教师行为准则,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

 

                                重庆一中新闻中心

                                 2007626

阅读:
录入:王北初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