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协发文字〔2007〕002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
“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科协科普部、青少年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师范教育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儿童部等单位的指导下,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中国发明协会等将于2007年3月-7月共同举办第七届“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原“全国科技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以下简称“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一)广泛征集、评审、展示科技辅导员、社会各界人士等的优秀科教创新成果、优秀科技教育方案,为科技辅导员搭建展示创新成果、交流创新经验的平台。
(二)鼓励科技辅导员学习科技教育理论,提高科技教育技能,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二、参加人员
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等)、教研所、科技馆、少科站、少年宫等校内外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单位、团体、机构与场所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师范院校的学生;关心、支持及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等(以下简称科技辅导员)。
三、主要内容
“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由科技辅导员优秀科教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基本功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
(一)科技辅导员优秀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在广泛征集科技辅导员的优秀发明、展教具等创新作品的基础上,经网上公示、评委会初评入围的优秀创新作品,可参加优秀作品展评会。
(二)科技辅导员基本功技能竞赛:在广泛征集科技辅导员的科技教育教学实践(科学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科技教育活动实践(电子与信息、生态与环保、科技模型等)等方面的优秀科技教育教学与活动方案的基础上,经评委会初评入围的优秀科技教育教学与活动方案,在优秀作品展评会展示;同时,优秀科技教育教学与活动方案的作者进行论辩、动手制作等基本功技能竞赛。
四、组织实施与申报
(一)组织实施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规则”(以下简称“竞赛规则”)的要求,成立负责当地的“科教创新竞赛”活动的组委会、评委会等机构,并负责作品征集、竞赛、优秀作品推荐及组队参赛等工作。
2.如省级尚未组织“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活动,可依照“竞赛规则”的要求,成立地市级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作品征集、竞赛、优秀作品推荐及组队参赛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征集、推荐优秀作品为基础的竞赛活动。参赛者须将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的参赛作品、教育与活动方案的文字材料报送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科教创新竞赛”办公室)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按“竞赛规则”的要求,将经过竞赛或评审的优秀作品、教育与活动方案的文字资料(汇总表格等),于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组织初评入围的优秀创新作品、教育和活动方案作者,统一组队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并于
4.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作品、教育与活动方案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竞赛规则”。
“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436室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邮政编码:100081
网 页:http://cacsi.org.cn
电子邮箱:cacsi@cacsi.org.cn
联系电话:010-62103366、62172668
联系人:边立航、杨凌云
附件:1、“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创新作品竞赛规则
2、“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作品申报表
3、“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申报作品汇总表
4、“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科技辅导员技能测试报名表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中国发明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