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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通知

[日期:2007-05-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通知原件”

 

辅协发文字2007002

 

关于举办第七届

“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科协科普部、青少年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师范教育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儿童部等单位的指导下,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中国发明协会等将于20073-7月共同举办第七届“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原“全国科技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以下简称“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一)广泛征集、评审、展示科技辅导员、社会各界人士等的优秀科教创新成果、优秀科技教育方案,为科技辅导员搭建展示创新成果、交流创新经验的平台。

(二)鼓励科技辅导员学习科技教育理论,提高科技教育技能,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二、参加人员

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等)、教研所、科技馆、少科站、少年宫等校内外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单位、团体、机构与场所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师范院校的学生;关心、支持及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等(以下简称科技辅导员)。

三、主要内容

“全国科教创新竞赛”由科技辅导员优秀科教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基本功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

(一)科技辅导员优秀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在广泛征集科技辅导员的优秀发明、展教具等创新作品的基础上,经网上公示、评委会初评入围的优秀创新作品,可参加优秀作品展评会。

(二)科技辅导员基本功技能竞赛:在广泛征集科技辅导员的科技教育教学实践(科学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科技教育活动实践(电子与信息、生态与环保、科技模型等)等方面的优秀科技教育教学与活动方案的基础上,经评委会初评入围的优秀科技教育教学与活动方案,在优秀作品展评会展示;同时,优秀科技教育教学与活动方案的作者进行论辩、动手制作等基本功技能竞赛。

四、组织实施与申报

(一)组织实施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规则”(以下简称“竞赛规则”)的要求,成立负责当地的“科教创新竞赛”活动的组委会、评委会等机构,并负责作品征集、竞赛、优秀作品推荐及组队参赛等工作。

2.如省级尚未组织“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活动,可依照“竞赛规则”的要求,成立地市级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作品征集、竞赛、优秀作品推荐及组队参赛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全国科教创新竞赛”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征集、推荐优秀作品为基础的竞赛活动。参赛者须将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的参赛作品、教育与活动方案的文字材料报送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科教创新竞赛”办公室)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按“竞赛规”的要求,将经过竞赛或评审的优秀作品、教育与活动方案的文字资料(汇总表格等),于2007610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主办单位秘书处。同时,通知优秀作品作者在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网站(www.cacsi.org.cn)上,申报优秀作品的电子材料。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科教创新竞赛”组委会组织初评入围的优秀创新作品、教育和活动方案作者,统一组队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并于75前将参加科技辅导员技能测试报名表报至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4.参加“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作品、教育与活动方案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竞赛规则”。

 

“全国科教创新竞赛”主办单位秘书处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436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邮政编码:100081

    页:http://cacsi.org.cn

电子邮箱:cacsi@cacsi.org.cn

联系电话:010-6210336662172668

联系人:边立航、杨凌云

 

附件:1、“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创新作品竞赛规则

2、“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作品申报表

3、“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申报作品汇总表

4、“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竞赛”科技辅导员技能测试报名表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中国发明协会

 

20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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