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刊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简报--怎一个“乱”字了得

[日期:2007-04-24] 来源:行办  作者:张群力 [字体: ]

近来,个别媒体借重庆直辖10周年开展的系列活动到学校拉赞助、搞广告,名曰:“宣传学校、扩大招生”,实则牟取私利、乱收费。

《重庆商报》广告代理商在今年 3月曾多次来我校假“书香重庆、和谐教育”直辖10周年成果展之机,张口便要参展费5300元,并称许多区县学校已积极缴费参展(如沙区的天星桥中学等),不签合同不缴钱就无缘参展。“他们极力想拉象一中这样的名校参展,说穿了是为了用名校的牌子去装璜门面,拉更多的学校入伙,收取更多的钱财。”学校负责人气愤的说。

4月中旬,《商报》组委会办公室来电称收到了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关于严禁利用渝委宣[2007]9号文件向学校收取参展费和广告费的紧急通知》,决定不向学校收钱可参加书展,让学校发去了相关宣传资料。但422又突然来电称,由于我们没缴参展费5300元,因此取消了参展资格。“原来还是一个钱字在作怪。为什么出尔反尔?说教育乱收费,我看社会上乱摊派、乱收费的现象也不少!”学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让书香沾上了铜臭,那书就不香了,如果让重庆被个别媒体误导了,那社会就不和谐了。我们为搞宣传、搞精神文化的少数人的这些行为感到可耻。难道市场经济运作下的文化就一定要姓吗?”师生们反映。“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要坚决拒绝社会上的各种借开展一些有益活动的名义 向学校收取费用的事情发生,抵制和谐重庆中的不和谐声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师生们说。

 

                                                 重庆一中新闻中心

                                                 2007424

不支持Flash
阅读:
录入:王北初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