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校立即组织中层以上干部、班主任进行了学习。
鲁校长认为,学校要在教育教学中贯穿公共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
《纲要》对初中年级、高中年级提出了具体教学目标。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它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
学校要求,贯彻《纲要》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要利用课外活动、德育课、团队会,研究性学习、选修课、升旗仪式、展览、参观、社会实践等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要把握学生认知特点,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国家统一要求与学校实际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
多年来,学校在师生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积极的探索工作,如每年对新生年级开展的集会疏散演习、消防演习,在体育课堂上对运动伤害的救助,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防治,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教育、青春期卫生知识宣传、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防御毒品教育、防御艾滋病教育、网络安全、应对自然灾害的技能、应对校园暴力等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教师们指出,《纲要》是一道维护师生安全的护身符和有力的盾牌。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必将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教育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教师们说,这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办学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和提高学生防范、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变能力,减少灾害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教师们强调,《纲要》的颁布实施,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实施途径、保障机制等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范和要求,为我们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政策保障。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实践好《纲要》,以学生为本,真正担负起一切为了学生的神圣使命。


